本帖最后由 胖熊 于 2011-1-28 13:14 编辑 ' q: _+ | j0 n* C+ F9 L j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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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 C5 I) U( |新《婚姻法》?现行《婚姻法》是2001年4月修订颁布的。你所说的“谁买的就归谁”那是2010年11月“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现在还是征求意见没正式批准生效呢。而且即使“谁买的就归谁”生效了,那么跟对方一起还房贷,只要保留好共同还贷的证据,离婚时也不得吃亏。当然重点是要保存好共同还贷的证据。如要跟他签定共同还贷的协议,最好是合同,内容千万不能容情,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要明确首付部分是谁付的(是共同付的还是其中一方付的),贷款部分已还了多少,已还部分又是谁付的,剩余还贷部分是多少,双方约定各出资多少还贷,出资方式怎样要有约定,也要对违约要担违约责任有约定。更不能少了对房子将来升值后,对升值部分的利益分配要有约定。另外,即使有协议或合同,也要善于保留自己还贷的证据,如每次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往对方还贷账户转款,并保留转款凭据,若是现金,就要求对方写出收据或证明。有了协议和还贷证据,万一两个人出现了间隙,离婚时只少经济不受损失。
* h3 s# j$ L& G/ X& _# `8 `; @3 o, {" A 很多人认为谈到协议、合同,就觉得无情,其实,正是有了合同才会使情更长久,两个结合,辛辛苦苦攒N多年才能买下一套房子,一旦出现间隙,因为没有合同约束,一方为了多占财产,就用经常在家打、骂、冷言冷语让另一方在家里呆不住,被迫让步,宁愿不要或少要财产也求快快离婚(想要财产就得找自己也参于购房或还贷的证据,但因为没有协议也没有还贷的凭据,就得花很长时间去持久战的打官司)。若有了合同,要离婚可以,咱说离就离,但得按合同分财产,提到分财产,把一套房子劈成两半,如割对方的肉,整到对方痛处,一定会软下来,想离就得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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