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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重庆市卫健委、四川省卫健委 联合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川渝两地二级及以上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 2023年12月底前 川渝291家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 将实现112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含遂宁7家医院) 根据《通知》,2023年12月底前,实现重庆市中心城区、万州、涪陵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成都、自贡、泸州等15个市相邻地区共291家开展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涉及哪些互认项目?
川渝两地临床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共45项。包括临床免疫6项,临床分子生物6项,临床检验12项,临床生化21项。
川渝两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第二批)共67项。包括X线33项、CT20项、MR14项。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将结合医学技术发展和管理需要,适时调整两地检查检验互认项目。
互认项目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应在接诊时主动提醒患者,如有近期(一般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检查检验结果(标示“川渝HR”),可提供相关检验结果报告单或医学影像(胶片)供医师参考。患者提供的已有检查检验结果符合互认条件、满足诊疗需要的,医务人员应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不再重复进行检查检验。
川渝两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机构名单 (第三批) 四川省 重庆市 来源:四川发布、遂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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