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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杂谈] 举报最高奖励1000元!遂宁多地发布重要通告,事关疫情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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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27 16:50:26|来自:四川遂宁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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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6号)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船人员排查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对重点地区来(返)船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隐瞒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及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船未报备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瞒报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船未报备人员,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或三天两检的,或隔离管控期间和三天两检结果未出前随意外出、聚集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注:我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可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四川官微”“四川疾控”每日健康提示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二、举报方式

(一)针对境外来(返)船(包括非法入境)的人员,向属地派出所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事工作组举报:0825-2225615。

(二)针对有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有A、B类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船的人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排查专班举报:0825-2223915。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反映的线索应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确保线索得到及时准确查证。

(二)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隐私和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线索核实后,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外事工作组、社区排查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二)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经查实的被举报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如境外、A类地区、B类地区来(返)船人员未在到达前或抵达时1小时内履行主动报备义务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的,隔离检测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遂宁市船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安居区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奖惩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10号)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安人员排查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对举报重点地区来(返)安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奖惩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奖惩办法
  
(一)隐瞒有14天内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及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来(返)安未报备的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瞒报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来(返)安未报备的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三)经查实的被举报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对境外、A类地区、B类地区来返乡人员,未在到达前或抵达时1小时内履行主动报备义务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的,隔离费用由个人全部自理。
  
注:我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可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四川官微”“四川疾控”每日健康提示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二、举报方式
  
举报可采取电话或现场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向被举报人所在镇、街道(举报电话见附件)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详细居住地址等真实信息。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立即核实处置,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注意事项
  
(一)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举报线索核实后,各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三)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受理举报联系电话
柔刚街道:0825-8660823
凤凰街道:0825-8663350
安居镇:0825-8663118
玉丰镇:0825-8537226
三家镇:0825-8531996
西眉镇:0825-8521029
磨溪镇:0825-8524008
东禅镇:0825-8551028
分水镇:0825-8555008
保石镇:0825-8568070
拦江镇:0825-8561170
石洞镇:0825-8558011
白马镇:0825-8571039
中兴镇:0825-8575204
横山镇:0825-8581029
常理镇:0825-8589008
聚贤镇:0825-8549001
会龙镇:0825-8585008


遂宁市安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射洪市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9号)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射人员排查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对重点地区来(返)射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隐瞒有14天内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及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来(返)射未报备的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隐瞒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来(返)射未报备的人员,未落实管控措施或管控期间随意外出、聚集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注:我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划分为A类地区、B类地区,并实行分类管控。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可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四川官微”、“四川疾控”每日健康提示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二、举报方式

(一)境外来(返)射(包括非法入境)的人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事工作组举报:0825-6877956。

(二)有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有A、B类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射的人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排查专班举报:0825-6878611。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反映的线索应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确保线索得到及时准确查证。

(二)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隐私和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线索核实后,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1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二)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三)经查实的被举报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对境外、A类地区、B类地区来(返)射人员,在到达前未履行主动报备义务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的,隔离检测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第5号通告同时废止。

射洪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
蓬溪县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7号)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加之“五一”假期将至,上海市有序开放社会面人员流动,我县“外防输入”压力增大,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台账。各乡镇(街道、经开区)要以村(社区)为单位,以户籍为依托,加强主动摸排,于29日前建立完善户籍在当地辖区,现在外居住、工作、学习等人员信息台账,台账应包含人员姓名、家属姓名、现在外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外人员的亲戚、朋友要积极协助村(社区)干部,主动报告完善人员信息。

二、自觉主动报备。省外来(返)蓬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如实申报登记旅居史等相关情况,到蓬后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三、严格落地查验。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蓬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

四、严格闭环管理。
高速公路出口等交通服务站设置省外来(返)蓬车辆出站专用通道,对上海或其他A类重点地区来(返)蓬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五、严格隔离监测。即日起,对有上海或其他A类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蓬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第1、3、5、7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解除集中隔离时采取双采双检,并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

六、强化场所管控。交通场站、餐饮、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以及民宿、网约房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健康码、场所码、行程卡查验,发现行程卡有A类、B类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报告,如有上海或其他A类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管控、等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七、加强个人防护。所有来(返)蓬人员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滞留、不扎堆、不聚集,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码、登记、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八、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从A类、B类重点地区来(返)蓬未报备人员的,乡镇(街道、经开区)可给予举报人A类重点地区1000元/人、B类重点地区500元/人的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对象的,首位举报人获得奖励,乡镇(街道、经开区)应对其他举报人给予充分肯定,并回复举报信息核查情况。

九、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报备、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不履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检验检疫等个人责任,在高速服务区换乘、提前下车、交换驾驶、使用多个手机等故意逃避“入川即检”的,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并承担因此造成他人隔离等一切费用。涉及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大英县
大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9号)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五一”假期将至,我县“外防输入”压力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报备。省外来(返)大英人员,须提前 3 天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等如实申报登记旅居史 等相关情况,到大英后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二、严格落地查验。即日起,所有省外来(返)大英人员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到大英后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引导,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三、严格闭环管理。
高速公路出口、火车站等交通服务站设 置省外来(返)大英车辆出站专用通道,对上海或其他 A 类重点地区来(返)大英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四、严格隔离监测。即日起,对有上海或其他 A 类重点地区旅居史来(返)大英人员实施 7 天集中隔离和 7 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第 1、3、5、7 天进行核酸检测,其中解除集中隔离时采取双采双检,并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居家健康检测期间,第 1、3、7 天进行核酸检测。

五、强化场所管控。交通场站、餐饮、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以及民宿、网约房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健康码、场所码、行程卡查验,发现行程卡有 A 类、B 类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村(社区)报告,如有上海市等 A 类地区旅居史人员,应就地管控、等待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六、加强个人防护。所有来(返)大英人员自觉加强个人防 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滞留、不扎堆、不聚集,配合做好测温、亮码、扫码、登记、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 施。

七、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从 A 类重点地区、B 类重点地区来(返)大英未报备人员的,镇(街道、园区)可给予举报人A 类重点地区 1000 元/人、B 类重点地区 500 元/人的现金奖励。多个举报人举报同一对象的,首位举报人获得奖励,镇(街道、园区)应对其他举报人给予充分肯定,并回复举报信息核查情况。对《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明确的举报县内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市场经营主体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的,镇(街道、园区) 可继续给予举报人 500—2000 元/人的现金奖励。

八、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报备、隐瞒行程和密切接触史,不履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检验检疫等个人责任的,在高速服务区换乘、提前下车、交换驾驶、使用多个手机等故意逃避“入川即检”的,相关隔离费用自付,并承担因此造成他人隔离等一切费用。涉及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大英县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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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遂宁高新区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号)

      为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来(返)园区人员排查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研究,对重点地区来(返)园区人员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隐瞒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病史、密切接触史及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园区未报备人员或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二)瞒报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园区未报备人员,未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或三天两检的,或隔离管控期间和三天两检结果未出前随意外出、聚集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注:我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可在微信公众号“健康四川官微”“四川疾控”每日健康提示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二、举报方式

(一)针对境外来(返)园区(包括非法入境)的人员,向属地派出所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外事工作组举报:0825-2710005。

(二)针对有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有A、B类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园区的人员,向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排查专班举报:0825-2218860。

三、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反映的线索应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确保线索得到及时准确查证。

(二)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依法保护举报人相关隐私和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线索核实后,园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外事工作组、社区排查专班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
  
(二)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三)经查实的被举报人员,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如境外、A类地区、B类地区来(返)园区人员未在到达前或抵达后1小时内履行主动报备义务或故意隐瞒旅居史的,隔离、检测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6日

来源:遂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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