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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鼓励和支持遂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效益,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遂宁高新区印发了《遂宁高新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
遂宁高新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为鼓励和支持遂宁高新区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效益,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条鼓励企业升规入统。对新增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两上”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个体工商户新转为企业,且在2年内培育为“两上”企业的,在新增为“两上”企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第二条助推企业总量突破。对年度营业收入(销售额、零售额)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两上”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
第三条支持企业加快发展。对“两上”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15%、30%、50%的,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1万元、2万元奖励。
第四条鼓励企业统一运营。鼓励大型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购物中心新成立统一核算的商贸法人企业,营运商业设施超过1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数据入库应统尽统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第五条评选地方特色美食。持续开展遂宁高新区“十大特色菜品”“十大特色名菜”评选活动,对当期获得“十大特色菜品”的菜品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评为“十大特色名菜”的菜品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第六条打造特色美丽街区。
对入驻遂宁高新区特色美丽街区,符合规划业态、具有一定特色的企业或经营户,稳定经营1年以上,经营面积超过30平方米(含),按照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补助,最高10万元,对实际装修低于200元/平方米的,按实际装修金额进行补助。
第七条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凡符合遂宁高新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新建或改造提升商贸服务业项目,当年固定资产(不含土地成本)投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且纳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按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万元。第八条支持发展会展业。鼓励企业和机构承办经遂宁高新区认可的省级以上展会和论坛,给予承办单位活动费用最高80%,最高200万元补助。对企业到市外参加遂宁高新区认可的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展会,每次活动分别给予0.3万元、0.5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助。
第九条鼓励举办展销活动。对以园区内商贸服务业企业参与为主体的年度大型商贸促销活动,经认定,对促进产业发展、刺激消费潜力具有一定作用,给予主办方活动费用50%的补助,单家活动主办方年度累计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条促进外经贸加快发展。对新备案的外贸进出口企业且年度进出口额超过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度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本政策中所支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遂宁高新区,且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相关单位。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实施期间由科创经发局出台实施细则加以界定和解释。
奖补资金由财政金融局负责保障,奖补标准可根据申报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当年预算额度。同一事项在享受国、省、市、园区相关奖补政策基础上,不再享受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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