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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 指挥部关于第二批服务业复工复业和 取消县城区尾号限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第二批服务业复工复业和取消县城区尾号限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服务业复工复业时间、范围、流程
(一)复工复业时间:2020年3月6日(二)营业时间:每日9:00至20:00
(三)复工复业范围:除鸣凤镇场镇以外,全县理发店(仅允许剪吹,不得提供洗烫染等服务)、餐饮店(仅允许提供外卖或送餐服务,不得提供桌餐)、熟食卤肉店(仅允许提供外卖或送餐服务,不得提供桌餐)、商品房售楼处(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qun体性集聚活动)有序复工复业。
(四)复工复业流程及工作要求:按照《蓬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部分服务业营业的通知》(蓬疫应指发〔2020〕11号)执行。仍然暂缓复工复业的业态根据疫情适时有序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取消县城区尾号限行
县城区临时实施的车辆通行尾号限行交通管制措施于2020年3月6日0时起取消。车辆出入全县小区(村),车内每一位人员均需持有出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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