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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城市在线
开着自己刚购买的新车,该是多么的兴奋,然而对于家住蓬溪赤城镇的胡女士而言,却让自己的新车堵心了!
原来,胡女士于去年2月以20余万元的价格在某汽车销售处购买了一辆东风本田牌汽车,随后上了保险,缴纳了近2万元的购置税。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发现其车辆品牌、发动机号与已被盗的陕AQ891U小型汽车品牌、发动机号相符,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条件,无法上户,胡女士瞬间懵了!
经协商未果,胡女士向遂宁市工商局消保科投诉,经蓬溪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协调,汽车销售处愿意与厂家联系由厂家出证明帮助其上户,不同意退换。胡女士以汽车销售处欺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汽车销售合同、退还全部购车款及相关费用,并按照3倍赔偿。因其主张汽车销售处构成欺诈的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2017年1月,胡女士以新车系涉嫌盗抢车不能上户,其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汽车销售处交付的车辆与被盗车辆发动机号一致,没有排除涉嫌盗抢车辆的嫌疑构成违约,遂判决解除订车协议,由胡女士返还所购车辆,汽车销售处退还购车款及利息,并赔偿胡女士的包括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在内的各项损失。 判决生效后,汽车销售处以胡女士不配合更改其车辆购置税户名为由拒不退款,胡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蓬溪法院执行局及时与蓬溪车管所王所长联系,得知车辆入户注册名称应当与计缴购置税的户名一致,这种涉嫌被盗抢车辆在各种手续完备的情况下是可以上户注册的,只是存在在行驶过程中将面临随时被查的风险。蓬溪国税局李股长表示,他们将积极协助人民法院的执行,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去办理购置税户名更改或退税手续。 2017年4月5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买卖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法院判决顺利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