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查看: 1091|回复: 0

[遂宁杂谈] 遂宁河东某工地违反安全法导致施工工人身亡,涉事人被刑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23 08: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遂宁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遂宁河东police
近日,通过严密侦查,遂宁市公安局河东新区分局对某建筑工地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中涉嫌刑事犯罪的王某进行刑事拘留。

据查,该案件当事人王某在从事建筑施工过程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直接导致项目施工发生亡人事故。

QQ图片20161222183027.png
通过调查发现,王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其行为及造成的后果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最后,警察蜀黍提醒大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免费开发】 网站建设 / 微信开发 / App制作 / 小程序开发 微信号:snwzj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