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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子昂诗奖抄袭事·金诗人午夜向唐诗人发出通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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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杂谈]
陈子昂诗奖抄袭事·金诗人午夜向唐诗人发出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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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1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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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铃子致唐诗的一封公开信
唐诗:
您好!
当您有关陈子昂诗歌奖抄袭事件公诸报端,我作为事主之一,第一反应是宽容的一笑,表示悲悯与同情。抄袭的现象在生活中可能比较普遍,总体上我是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拒绝了多家记者采访,在迫不得已的回答中,也让自己的措辞尽量避免伤害,并不希望这个事情成为事件。
但您的态度,让我一再感到意外。撒谎、做伪证、乃至造谣,在我看来是不可原谅的。更何况原谅是产生在道歉的基础上,没有道歉何谈原谅。一个人应该有做人做事的底限。如果不能写诗,我们完全可以干点别的。
当诗人作品被抄袭而真相被扭曲甚至人格被攻击时,我就必须维护自己的创作成果与正当权益。如果漠视道德,把抄袭视若稀松平常乃至正常,且对这不以为然,是对恶的纵容,对诗的背叛。
是人都会犯错误,但是我们更应该有勇气改正错误。基于此,我在此郑重的向您发表此公开信并要求您,三日之内向我道歉,并删除您博客中所谓声明,否则,我将于本周星期天上午11:00在此博客公布新的证据。
不想打什么官司,一场还未打就决定您输的官司金铃子不感兴趣。当然如果您感兴趣,我的律师团队在等着您。
金铃子2016年5月11日00:28:22
注:
金铃子诗歌作品《暮色多么沉寂》写于2010年12月19日12:03:20,发于新浪博客,有朋友转载和收藏为证。首发纸刊于2011年3月《诗歌月刊》。在鲁迅文学院读书时修改后发于《中国诗歌》2012年6月号。2012年11月出版个人诗集《越人歌》,收入这首诗时再度做了修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be84220102wgb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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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关于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诗作的声明
最近,因本人获得《华语诗刊》主办的“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获奖诗作《在暮色中赶路》却被无端指称“疑似抄袭”,而受到媒体和诗歌界的关注与传播,由此给我的生活、工作造成了困扰。如今,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不加以回应,以此自证清白。
事实上,我的获奖诗作《在暮色中赶路》,早在2000年的冬季便已完成初稿,当时,也曾在一些文朋诗友之间传阅过,比如:重庆画家、诗人某某某先生,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最初写作《在暮色中赶路》时,我因为生活等方面的压力,而处于极度迷茫的状态,诗中也透露出了一种“冷”的色调,但不乏希望之光。
2001年,我请重庆诗人某某某先生斧正拙诗《在暮色中赶路》。
2002年12月,我请某某某先生为我审选诗集《花朵还未走到秋天》,原本打算将此诗收入,但某某某先生认为不够成熟,未选入。
2005年上半年,我再次对拙诗《在暮色中赶路》做了修改,至此,拙诗《在暮色中赶路》基本定型(即现在获奖文本)。
2009年上半年,我请某某某先生为我审选诗集《幸福村庄》,由于超出了不少篇幅,某某某先生删除了十余首诗作,其中就包括《在暮色中赶路》》,也是一次证明。
2015年6月初,《华语诗刊》主编唐毅先生向我约稿,要求是未发表过的诗作。于是,我请某某某先生看看在他手中是否有我合适的旧作,随后某某某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发来了我的旧作《在暮色中赶路》一诗。然后,我将《在暮色中赶路》、《月光与牙齿》、《老蜜蜂》等八首诗作,一并发送到《华语诗刊》专用邮箱。随即《华语诗刊》编辑将《在暮色中赶路》等四首拙诗发表于《华语诗刊》2015年6月号。
2015年8月初,一位诗友打来电话,说我获得了《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第二季度提名奖,让我颇感意外,因为《华语诗刊》编辑向我约稿时,只是说刊发,并没有说参与评奖。随后,《华语诗刊》在纸刊和网络发布了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第二季度提名奖的消息,至2016年4月初,时间长达八个月之久,并未有人对拙诗《在暮色中赶路》的著作权提出异议。
2016年4月6日,经由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终评委三轮票决,我凭借诗作《在暮色中赶路》最终赢得“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然而,我随后却被无端指称“疑似抄袭”,而受到媒体的关注,以确定性的语言展开评判,并对我的人格进行贬低和侮辱。
面对来自各方面的非议和指责,本人特此申明:我没有抄袭过任何人的作品。事实将证明我的清白。
我将保留对恶意中伤、诋毁我人格者,诉诸法律的权利。
最后,衷心感谢关注、理解和支持我的所有文朋诗友和读者,谢谢大家!!!
唐 诗
2016年4月20日
(说明:本文中的“某某某等先生”暂未写出名字,真实姓名仅向有关机构提供。)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697e440102x7t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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