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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我市召开海绵城市试点情况通报会,2015年,我市已启动44个项目,完成40737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6个(莲里公园、罐子口小区、紫竹美庭小区、世纪景江公寓、西部唐都、育才路内涝点整治),基本完工20个。 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情况通报 2015年4月,遂宁市成功申报成为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成为四川唯一入选城市,也是西部地区唯一入选的地级市。遂宁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重大变革和技术创新,作为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高效有序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丘陵地区海绵城市建设新路,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示范。
一、 海绵城市的概念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二、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
组织编制《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作为我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目前,该《专项规划》已通过市规委会审定,正在修改完善。该《专项规划》一旦发布,将是国内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首部规划。结合《专项规划》,我们也正在对城市总规、控规、排水防涝规划、综合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进行修编。
(2)建设统筹
在各类建设项目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目标、指标和技术要求,结合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考核评价等全项目周期统筹建设海绵城市,确保建设项目的海绵建设内容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3)因地制宜
新城坚持指标导向,旧城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边建设情况等项目特点,结合景观水体、园林绿地、地面铺装的设置,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高效、方便易行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和选用下沉式绿地、植草沟、雨水湿地、透水铺装、多功能调蓄、湿塘及雨水利用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
(4)示范先行
优先实施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示范项目,通过实践积累经验、技术和模式,为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三、 总体目标和任务
1.水生态方面
(1)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75%。
综合考虑遂宁市降雨特征、试点区现状建设情况、既有项目改造实施难度及投入产出效率,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我市确定试点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5%,相对应的设计降雨量不小于25.7mm。
(2)生态岸线恢复
促使可改造的“三面光”岸线基本得到改造,恢复河道水系生态功能。
2.水环境方面
(1)水环境质量
结合现状水环境质量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确定涪江、渠河维持地表水Ⅲ类水质,明月河、联盟河等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
(2)初雨污染控制
试点区内的下凹式绿地、调蓄水池等海绵城市建设内容,能够有效削减降雨径流污染,减轻对受纳水体的污染。结合水环境质量要求以及本区域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确定试点区径流污染消减率为45%。
3.水资源方面
试点区紧邻涪江,涪江年径流量达144亿m3,客水资源十分丰富,对雨水直接利用的需求不强;暂不对雨水资源利用作明确要求,提倡大型公建、公园等开展雨水收集利用工作,确定雨水资源化利用率为2%。
4.水安全方面
(1)排水防涝标准
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年版)》及《泵站设计规范》,根据汇水地区性质、城镇类型、地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遂宁市中心城区管网设计降雨重现期,一般地区采用2~5年一遇、重要城区采用5~1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暴雨。
(2)城市防洪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四川省涪江干流(遂宁段)防洪规划报告》(1999年)、《四川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2009年)及《遂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划远期涪江按100年一遇标准设防、近期达到50年一遇设防标准,其余河流按20年一遇标准设防。 四、海绵城市建设三年实施计划
根据《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计划(2015—2017)》,我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面积为25.8 k㎡,共七大类346个项目,总投资规模为58.28亿元。其中,财政资金投入29.06亿元,占总投资的49.9%;采用PPP模式筹集资金29.22亿元,占总投资的50.1%。七大类项目中,建筑小区类项目投资约14.18亿元、市政道路类项目投资约12.28亿元、公园湿地类项目投资约17.30亿元、排水设施类项目投资约5.58亿元、生态修复类项目投资约4.84亿元、供水保障类项目投资约3.6亿元、能力建设类项目投资约0.5亿。2015年计划投入7.8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13%;2016年计划投入27.17亿元,约占总投资的47%;2017年计划投入23.28亿元,约占总投资的40%。 五、试点项目推进情况
2015年我市已启动44个项目(含2015年项目26个,2016年项目18个),完成投资40737万元,其中:已完成项目6个(莲里公园、“罐子口”小区、“紫竹美庭”小区、“世纪景江”公寓、西部唐都、育才路内涝点整治),基本完工项目20个(开发区管委会、船山区政府、体育中心等)。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量完成比例已经达到90%,拟于2016年1月中旬全面竣工。
PPP方面,目前,河东新区、开发区PPP中介机构招标正在挂网公告,船山区PPP中介机构正在进行第二次招标,相关PPP投资意向单位招商、谈判以及PPP建设模式相关文书制定咨询等前期工作也正在开展之中。拟于2016年1月上旬完成中介咨询机构选择,2016年3月完成PPP合作单位招标。 六、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制定了工作例会、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制度。各责任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了具体任务和人员。目前,遂宁海绵城市建设组织架构运行良好,能够适应和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同时,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出台了《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县区和部门目标考核体系,市委督查室、市目标绩效督查室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并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和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二)加快配套政策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决定》(遂委发〔2015〕11号)、《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施计划(2015—2017)》(遂府办函〔2015〕202号)、《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2015年度实施方案》、《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在制定《遂宁市住宅小区及非公建筑海绵城市建设奖励政策》、《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体现连片效应。按照住建部陆克华副部长 “体现连片效应,避免碎片化”的指示精神,综合考虑排水分区、项目类型、考核验收、投资规模、工程发包等因素,遂宁拟将300多个试点项目整合成6个工程包(河东新区4个,开发区1个,船山区1个),有效解决了海绵城市试点项目数量众多,涉及多个区域、多级财政、多个部门、多种专业,项目组织难度大的问题;不仅有利于有序高效推进试点项目,形成连片效应,还有利于考核建设成效、展示示范效果。
(四)建立多渠道投融资体系。结合国家政策,一方面积极用好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银行借贷资金;另一方面,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预算支出;同时,通过建设管控,要求各建设、开发单位在新开发建设项目中实施海绵建设内容。PPP方面,按照住建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遂宁在建设方式上推行PPP模式,且要求比例达到50%以上。以工程包为单位,由财政部门负责指导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工程包PPP包装,并择优选择PPP合作单位,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引入资金、技术实力雄厚的合作单位,实行投资、设计、施工、运营总承包。目前,我市正在与北京清控、仁创公司、泰宁公司等单位进行对接,深入接洽投资、技术、产业等方面事宜。
(五)形成海绵产业。我市正在与仁创科技深入对接,拟在我市船山区物流园区建设年产值100亿元的硅砂产品产业园区,为试点和全域建设海绵城市打下基础,同时促进城市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六)加强全域管控。为了避免重复改造,在进行试点的同时,要求试点区域外的新建工程项目按照海绵城市标准,在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进行管控,为全域全面推行海绵城市建设奠定基础。目前,针对在建、新建项目开展了海绵城市建设审查,确保了在建、新建项目低影响开发建设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截止目前,已完成项目审查23个。
(七)解决内涝问题。2013年“6.30”特大暴雨暴露出中心城区有45个内涝点,近年来遂宁大力推动内涝点整治,消除隐患,完善功能。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了38个内涝点的整治改造任务,改造后的内涝点经受住了2015年“6.23”、“6.29”、“7.2”三场强降雨(日降水量超过100毫米)的考验,未出现明显积水问题。
(八)建立技术支撑。遂宁已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其下属的水务与工程研究院已派骨干团队入驻遂宁开展相关工作。
(九)加强人才储备。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培养本土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人才。一是组织人员参加全国各中培训和考察活动,学习外地经验和办法;二是邀请住建部、中规院、深规院等部门单位专家到遂宁现场指导和培训;三是组织本地技术力量,会同中规院参与试点项目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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