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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射洪县唐某与南部县何某在少管校内结成死党,在广东打工嫌挣钱慢,遂返乡盗窃摩托来绵抢劫。近日,该案犯罪嫌疑人唐某、何某,被涪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唐某,今年20岁,射洪县人;犯罪嫌疑人何某,今年20岁,南部县人。二人曾因犯罪进入同一所少管学校,出校后结伴前往广东东莞打工,却觉得辛苦挣钱少,于是共谋到绵阳抢劫。二人先乘车到唐某的老家射洪,在县城某小区盗得一辆摩托车骑到绵阳。踩点蹲守十余天后,二人在绵阳城区富临外滩小区地下停车场守候到凯迪拉克车主独自回家停车的机会,于是持仿真Qiang、刀和手铐等作案工具,当场劫得现金7000余元。随后,二人挟持受害人上车,劫取其手机,同时威逼受害人交出银行卡并说出密码,在路经三台时从工行ATM机取出现金18500元,然后驾车逃至射洪,途中将受害人驱赶下车,并继续逃窜。案发次日下午,射洪警方查获被抢车辆,两名嫌疑人已弃车潜逃。
7月27日晚,绵阳警方在郫县和遂宁分别将两名嫌疑人抓获。经鉴定,被抢凯迪拉克轿车价值30余万元。
涪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唐某、何某盗窃后持械抢劫,数额巨大,情节恶劣,构成抢劫罪、盗窃罪,应依法予以逮捕。
新闻来源: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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