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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关于公开遴选10名35岁以下副县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递进培养与使用有机结合,进一步激发优秀年轻干部推进“六大兴市计划”的工作激情,现将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0名35岁以下副县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面向遂宁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公开遴选10名35岁以下副县级领导干部拟任人选。
二、资格条件
人选对象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及其他事业人员身份;
2.出生日期在1980年1月1日以后;
3.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周年以上(2012年2月及以前任正科级领导干部);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度考核近3年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6.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三、遴选程序
1.公开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由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干部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发展潜力、群众公认等情况,比照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推荐或自荐。报名时间:2015年2月8日至2月12日;报名地点: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遂宁市河东新区环岛商务中心6403室);联系人:王荣;联系电话:0825-2256416。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推荐人选或自荐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2015年2月12日至2月13日。
3.面试。主要测试遴选对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时间:2015年2月14日。
面试评委采取大评委制,设置主评委9名,群众评委20名,主评委的评分占70%的权重,群众评委的评分占30%的权重。评委临时组建。
四、组织考察
对面试前10名进行考察,若第10名成绩相同一并纳入考察,按干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此次考察任用不实行递补政策。
五、组织任用
对经考察合格的优秀干部提出使用建议,报市委研究决定。已参加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且通过拟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的拟提拔人选,根据领导班子标准结构模型和综合分析研判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工作急需的原则,安排到相应的副县级领导岗位;未参加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养计划培训班的拟提拔人选,直接参加2015年上半年的递进培训班,培训结束后安排任用;对未通过拟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考试的拟提拔人选,待其通过考试后安排任用。
六、工作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1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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