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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海琪明月花园业主反应:备案时间与系统显示不一;部门回应:震后退税以系统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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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00: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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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其他住户都已经领到地震补贴了,唯独我们这几家至今还没有领到。”昨(1)日,开发区海琪明月花园徐女反映,该小区的房屋于2009年7月在市房管局备案,市房管局的系统却显示该小区是2012年2月备案,导致小区部分住户无法办理商品房震后退税。

  据徐女士介绍,她和小区其他住户都是2009年入住小区,并一起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她已经将当时的合同保存,合同显示的时间是2009年7月17日,由开发商统一报备。随后,记者通过遂宁市房管局信息网查询到该小区备案时间显示的确为2012年2月。

  为何备案时间与系统显示不一?这样的情况是否普遍存在?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来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房管所窗口了解情况。

  “因为住户的住房信息是由开发商集体报备的,报过来就是一两百户,可能存在漏报的情况,目前我们窗口已经接到10余户这样的案例了。”房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备案时间与系统显示不一可能是开发商漏报的问题,但办理商品房震后退税都以录入系统的时间为准。

  遇到这样的情况,业主应该如何应对?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开发商漏报的情况属实,他们存在责任过失,应当承担一部分损失,市民可通过居委会和房管局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记者 郑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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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3 19: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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