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监察室个别人员充当保护伞 本人王显本于2013年8月至11月之间,以实名向上级有关领导和领导机关举报蓬溪县人民法院办案人员、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严重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相关问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曾主任非常重视,多次打电话催促遂宁中院纪检监察部门迅速调查,及时上报。遂宁市委、政法委领导也多次批示该院认真调查,并回复受害人。但中院纪检监察却至今拒绝调查,故意推拖,执意充当违纪违法犯罪嫌疑人保护伞。请问案涉下级法院承办人——合议庭——执行局长——分管院长,以及一些内外勾结人员,该不该你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依法依纪先行主动调查? 恳求网友、维权人员和有正义感敢于主持公道的人示,可否督促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按法律法规纪律及有关程序回答回答其中究竟?! 注:6月9日再次把举报材料送呈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时,其相关负责人叫我不要发在网上,他们马上组织联合调查组,月底回复。 而6月30日的回复是:调查我们已安排县法院纪检监察上报,我们也没收到书面结果。去找县法院纪检监察(纪检组长正是当时案件的执行局长)····实名举报快一年了,心力交瘁的我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各位,这是我个人的不幸,还是法律纪律的悲哀啊!? 举报人 王显本 电话13419397766 附案件疑点: ① 执行卷宗虽装有公告、登报、拍卖地点,但八十余人参与拍卖却子虚乌有,也没有任何影像资料等。 ② 没有他人报名,也不见一人交保证金在法院账上,也没有他人报价举牌,难道八十余人在法院看热闹吗??? ③ 交了10.7万给法院,为什么账上一分钱都没有,法院又不还受害人贷(由工商银行人员用多笔款项给受害人还了贷款)等等~~~~ ④ 424.3平方县城中心黄金地段营业房以12.7万暗箱卖掉。相隔一年蓬溪县人民法院出了裁定书,里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本金、利息1+1+2+3+4都未算清楚,故意超低价非法卖给执行局法官的母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