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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公安查获假冒攀钢注册商标案
发布时间:2013-03-20 14:52:48 【我要纠错】 【字体:大 默认 小】【打印】【关闭】
(本网讯)2012年12月7日,攀钢集团成都钢钒公司负责人向遂宁市射洪县工商局举报:罗某制作假冒商标称其公司产品对外销售的案件。2013年3月15日,遂宁市射洪县工商局将该案移送射洪县经侦大队查办。
接案后,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初查,核实到案件的真实性后,指令责任中队将案件全力查破。
据查, 12月7日,犯罪嫌疑人罗某与陈某签订了钢材产品购销合同,由罗某从成都购买钢材卖予陈某,陈某再转手将钢材卖给射洪县某建筑工地。2013年春节前夕,犯罪嫌疑人罗某发现陕西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螺纹钢与攀钢集团成都钢钒公司(简称“攀成钢”)生产的螺纹钢相近似,但攀钢集团生产的螺纹钢卖价更高。为谋取高额利润,于2013年春节后,犯罪嫌疑人罗某从陕西某钢铁有限公司四川地区代销点购买近似于攀钢集团成都某钢铁公司生产的钢材200余吨,并托人制造假的攀成钢公司的钢材吊牌100张,罗某将陕西某钢铁有限公司生产的螺纹钢吊牌更换为攀成钢公司的吊牌后,假冒攀成钢的钢材高价转卖给了陈某,销售获利金额80余万元人民币。
经过调查取证后,一举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等待着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彭乐 柯云清 贺斌)
来源: 法制网四川频道 (责任编辑:赵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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