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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医院演双簧 我该怎么办 ========================================================== 1、医院私自割掉我的小肠,发生医疗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叫谭春艳,家住: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红星路70号6栋1单元302号。身份证号:510922196910115224。 2008年3月14日,我在射洪县人民医院实施了剖腹产术时,医生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私自切除了我的一节小肠。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方一直承认其有过错,愿意赔偿,但同时又提出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法官和医院一直阻碍患方复印全部客观病历,病历中搞了假 2008年6月7日,我按照医方的要求,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是,主审本案的民一庭宋兴庭长与医方,却一直以“原始病历在法院”作为借口,阻碍我们患方依法复印全部客观病历。 宋兴法官还千方百计拖延诉讼时间。在案情引起有关领导的关心和重视后,才在起诉一年多后的2009年8月11日第一次开庭。在法庭上,宋兴法官还当众拿出一份所谓的“原始病历”,归还给了医方。而我们患方却因未复印到全部客观病历,根本无法在第一次开庭时充分举证。 3、法院领导告知实情后,我们惊呆了,原来法官和医院是在法庭上演双簧 我们把宋兴法官阻碍患方依法复印病历的情况,向射洪县人民法院魏贵益院长反映。魏院长才告知我们实情:“原始病历根本就没有在我们法院这边”。 得知实情后,我们惊呆了。宋兴法官和医院竟然是在法庭上演双簧,做戏给大家看。后来我们才回忆起:虽然大家都看见宋兴法官在法庭上,当众把一个文件袋归还给医方,但却未见到宋兴法官与医方之间,履行“原始病历”的移交手续(如此重要的证据移交,应当有人签字)。他们这个举动根本不符合常情,明显是事先串通了的。 后来,他们又瞒着我们原告搞了“医疗过错鉴定”。并在第二次开庭前,一直对已经搞了“医疗过错鉴定”的情况,蓄意进行隐瞒。 直到2010年5月18日第二次开庭时,宋兴法官才突然在法庭上拿出了《法医学鉴定书》给我们原告看。我们还没来得及看《法医学鉴定书》中的具体内容,宋兴法官就要求我们原告立即对是否服从“鉴定结论”进行表态。宋兴法官的突然发难,弄得我们原告在法庭上瞠目结舌、不知所措。随后,宋兴法官不顾我们原告的抗议,宣布“驳回诉讼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法院彻底绝望了。我的家庭也被拖得负债累累,陷入了绝境。我们实在支撑不下去了,真不知以后该怎么办,只有恳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好心人,帮助我们与司法腐败抗争到底。 受害人:谭春艳及家人谭小英 电话:13880020483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