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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6 11:36:11|来自:四川遂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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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关于强化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的通告 (2022年第32号)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二十条措施”等有关要求,现就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自主报备。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或社会面出现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及省外来返河东人员,务必提前向目的地村(社区)、企业、工作单位或入住宾馆报备,并严格落实“落地检”“3天3检”等要求。对未主动报备又需落实集中隔离管控的,按照相关规定收取集中隔离费用。
二、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人员须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同住的,则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均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隔离人员落实上门核酸采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村(社区)批准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三、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和3天3检人员落实上门核酸采样,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村(社区)批准后,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朋友要积极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时,应主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扫码亮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未及时报备、故意隐瞒及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遂宁市河东新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遂宁河东、全景遂宁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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