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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天气炎热,不少市民选择到游泳馆游泳来降温消暑。究竟我市游泳场所水质如何?为了给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近日,市疾控中心会同市卫监支队分别对市城区营业性游泳场所游泳池水质进行抽样监测,共监测10家单位,监测游泳池16个,合格率68.75%,监测浸脚池8个,合格率37.5%。从抽样监测结果看,市城区游泳场所水质不容乐观。
市城区泳池水质合格率为68.75%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游离余氯量不符标准
昨(30)日,记者从市卫监支队了解到,近日,市疾控中心会同市卫监支队分别对市城区营业性游泳场所泳池水质进行抽样监测。据悉,本次水质监测主要监测游泳场所水质pH值、浑浊度、耗氧量、游泳池余氯、细菌总数、尿素、池水温度等7项指标,共监测10家单位,监测游泳池16个,合格率68.75%,监测浸脚池8个,合格率37.5%。其中,金港名都游泳池、遂宁花园游泳池、弗莱明戈游泳池、翰林名苑游泳池、天地山水游泳池 、银河嘉园游泳池、市体育中心游泳池、遂宁东旭锦江酒店有限公司游泳池这8家游泳场所的水质监测结果均为不合格。
游泳池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游离余氯检出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导致游离余氯未达标或超标的原因是由于游泳场所消毒剂投加方式为人工投加,投放消毒药的人员未完全掌握投加技术,投加剂量不准确。部分游泳场所浸脚池未按照规范设置,设置位置未实行强制通过,浸脚池长宽不够,浸脚池水长度未达到2米,水深度20厘米。
多数小区泳池水质存严重问题将重点监督小区游泳场所水质情况
本次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水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几乎都是小区游泳池。“小区游泳池大多数是由消防池改建而来的,因此,并不具备游泳场所应具有的如浸脚池、淋浴间等配套设施。”市卫监支队副支队长刘德林介绍说。 对于本次检测中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市卫监支队已经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对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暂停营业整改。而针对部分小区游泳池在没有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营业,市卫监支队责令其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再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据介绍,目前,为了保证暑期游泳场所的水质安全,市卫监支队已启动了“蓝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定期与不定期两种方式,对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检测和监督,其中,小区游泳池将是重点监督对象,该项行动将持续到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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