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遂宁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核心提示
目前,我市建筑工地的数量逐年增加,现有的监督手段和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建筑业的发展需要。
在这样一种行业背景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市城区建设工程开展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实施,10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摄像头安装在哪里?
进出口等关键位置
据了解,市城区(含市本级、国开区、河东新区、西部物流港)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视频管理摄像头,须安装在工地大门口、人员进出场门口、工地最高点(塔吊、物料提升机顶端)、材料储备(加工)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面等关键位置。
新安装、迁移具体位置和拆除,由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确认。
摄像头安装几个?
据面积或工程造价决定
摄像头安装数量,应根据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设置。
房屋建筑工程方面应至少满足建筑面积0.5万平方米以下施工工地不少于3个点位;建筑面积0.5万-5万平方米施工工地不少于4个点位;建筑面积5万-10万平方米施工工地不少于5个点位;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不少于6个点位。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方面应至少满足工程造价0.1亿元以下的不少于2个点位;工程造价0.1亿-1亿元的不少于3个点位;工程造价1亿-3亿元的不少于4个点位;工程造价3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个点位。
不建设视频管理禁止开工
10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根据《通知》,建设工程实施视频管理,是开工条件中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工地现场前端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状态,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围之一。
对不能按要求落实安全施工措施,保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施工工地,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参照市住建局制定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此项工作。确保6月底前全面实施,10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记者 杨雪 冯继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