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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杂谈] 哦豁!遂宁一司机因酒后驾驶营运车,被处5年内不能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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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 09:2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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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射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南泉寺交通安全执法站开展春运后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时,查处一起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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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当天09时03分许,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川J7***2的轻型普通货运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身上有酒味,遂现场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经审讯,驾驶员王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随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王某某实施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拘留15天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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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较于一般私家车而言,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更为突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加严重,危及更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射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

  对此,射洪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营运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诚信经营、守法驾驶,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遂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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