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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根除遂宁旅游市场上的“不合理低价游”和购物乱象,16日,遂宁市旅游局专门召集全市的旅行社,召开整治涉旅购物市场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会议要求全市旅行社,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发委整治“不合理低价游”的精神,自查并下架所有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产品,违规者将处予顶格处罚。
整治“不合理低价游”,遂宁在行动!
从今年11月至明年4月,我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涉旅购物市场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旅游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物价、网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违规者将处于顶格处罚!
重点检查对象
1
---严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
四川省旅游协会、四川省旅行社协会发布了省内、省外、出境等多条重点旅游线路诚信参考价,“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必须下架!
2
---严查合同的签订
1.针对旅行社是否与旅游者签订合同。2.不严格按照旅游合同,擅自改变行程。3.旅行社是否将旅游接待业务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地接社的。
3
---严管购物场所
对旅游商品购物点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假冒伪劣产品、欺客宰客、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在专项治理中,市旅游局将坚持“四个同步”: 组团社和地接社同步治理、目的地和客源地同步排查、线上线下旅游企业同步清理、集中整治和常态机制同步推进。
处罚最高30万,旅行社看过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不合理低价游”的标准是什么?
1
---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价格低于当地旅游部门或旅you xing业协会公布的诚信旅游指导价30%以上的。
2
---组团社将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不向地接社支付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
3
---地接社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的。
4
---旅行社安排导游领队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要求导游领队垫付或者向导游领队收取费用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旅行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不合理低价”行为。
四川发布66条线路诚信参考价
参考价是省旅游协会联合了旅游沿线的各地协会、旅游局,在统计了大巴车运行价格、宾馆房间价格、餐饮门票等价格后,在以旅行社不赚钱的情况下,制定得出的。参考价最大的亮点就是它判断一个旅行团是不是不合理低价团的标准。
遇到不合理低价游,拨打热线96927
看了这些不合理低价游的危害,你还想参加这些团吗?从我做起,拒绝不合理低价游!遇到低价游,还可以向我市的投诉热线96927举报!共同维护遂宁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记者:蔡志凌
▍责编: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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