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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住建] 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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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8 01: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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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宁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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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工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船山区人民政府,介福路、育才路、凯旋路、南津路、镇江寺街道办事处:

根据《遂宁市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遂建发〔2019〕219号)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市城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保障等工作,全面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街道办事处须按相关程序及要求指导社区和做好本级受理审核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不符合申请条件退件的,也一并做好记录)。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所需的资料按《关于申请2024年度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公告》(附件1)要求收取。

二、要切实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和严把审核关,任何个人、组织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收件和伙同申请户弄虚作假。

三、该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公开、两公示”的原则,即:政策公开、社区和住房保障部门分别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四、船山区要督促各办事处(社区)认真履职、遵章守纪,要对该项工作开展指导、检查及考核。市房管局和民政、市场监管、交警、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要主动作为、协调配合,按要求全面完成相关业务审核工作(市房管局负责查询申请家庭商品房网签备案信息、民政局负责查询申请家庭低保情况、市场监管局负责查询申请家庭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情况、公安局负责查询申请家庭车辆情况、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查询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五、本次开展2024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15日,民政、市场监管、交警、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审核时间自收到我办发函之日起(关于商请协助做好2024年度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工作的函),于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交至我办,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社区把握好时间节点,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资料报送至我办(遂宁市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004室;联系电话:0825-2234800)。

附件:1.关于申请2024年度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公告

         2.遂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批表

遂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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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房管局

编辑:冷  雪

审核:谢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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