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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定点医药机构怎么办理协议履行状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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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5-24 17: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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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医疗保障 保基本护健康

什么是医保协议中止?

什么是医保协议终止?

怎么办理?

当办理了医保协议中止的医药机构

怎么办理恢复?

今日“遂小保”给大家讲解讲解

快来往下看看吧!
什么是医保协议中止?
答: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中止期结束,未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可继续履行;超过医保协议有效期的,医保协议终止。

定点医药机构可提出中止医保协议申请,经经办机构同意,可以中止医保协议但中止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80日,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协议中止超过180日仍未提出继续履行医保协议申请的,原则上医保协议自动终止。
什么是医保协议终止?
答:医保协议终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之间的医保协议解除,协议关系不再存续,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
注意事项?
答: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和第3号令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请求中止、解除医保协议或不再续签医保协议的,应提前3个月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主动提出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

医药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及以上统筹地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中止或解除医保协议,该医疗机构在其他统筹区的医保协议也同时中止或解除。
如何办理?
办理材料

答:需要办理中止或终止医保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或办理恢复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可以凭《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状态变更申请表》到遂宁市各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答:1.办理协议中止/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向相关医保部门提交《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态变更申请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通过后即时办结。

2.办理恢复协议管理:中止协议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向相关医保部门提交《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态变更申请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办结。

服务评价渠道

答:通过窗口办理的现场评价,以及线上办理的通过线上进行评价。

Q办理地点、时间和咨询电话办理地点
市本级

市民中心医保服务窗口

船山区

船山区人社大楼2楼医保窗口

安居区

安居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射洪市

射洪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蓬溪县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大英县

大英县行政服务大楼1楼医保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星期六

上午:09:00-12: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市本级

0825-2215175

船山区

0825-5182510

安居区

0825-8663419

射洪市

0825-6193026

蓬溪县

0825-5391559

0825-5434586

0825-5421880

大英县

0825-7813200
投诉电话
市本级

0825-2222580

船山区

0825-5182506

安居区

0825-3170008

射洪市

0825-6193006

蓬溪县

0825-5392806

大英县

0825-7825920


审核:周筠;校对:冯文平、田水龙;初稿:覃健;编辑:王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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