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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船山区人民法院将9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向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区分局、河东分局、经开分局移送侦查,公安机关现已对9名被执行人立案侦查。 据悉,这13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涉及上百名农民工,拖欠工资金额达160余万元。船山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现,9名被执行人经遂宁市人社局责令支付仍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属恶意欠薪,其行为已涉嫌犯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欠薪单位的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抓好年前这个时间节点,该院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紧急梳理出来,于1月26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作刑事侦查立案,这些恶意欠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配图 图文无关 船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驿告诉记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船山区人民法院将9名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据了解,随着春节的临近,船山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 来源:陈文闻 全媒体记者 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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