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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转移资产抗拒执行
射洪一“老赖”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近日,射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故意转移可供执行财产,人为制造执行难,法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王波有期徒刑两年。记者11日从射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了解到,该被告人名叫王波,2008年在射洪县建设某养老中心项目,到2010年拖欠了承建方龙强及重庆市合川区大石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84万元、28万元。
经法院调解、判决后王波故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最终于2015年7月被攀枝花市警方逮捕。在法院一审判决后,王波的代理律师于11日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现场 欠下巨额工程款拒不支付 名下资产转让给他人
2008年,射洪人王波在射洪县建设一项目,射洪人龙强、重庆市合川区大石建筑有限公司先后承建了该项目的修建工作。到2010年3月,王波欠下了龙强工程款84万元;在2010年6月,王波欠下了大石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28万元。同年3月,经过射洪县人民法院调节,由王波在当年12月31日前全部付清龙强应得的工程款84万元。同年6月,射洪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波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付清欠下的大石建筑有限公司工程款28万余元。法院判决后,龙强与重庆市合川区大石建筑有限公司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0年10月,赵刚以王波欠其债务240万元及利息未偿还为由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审理中赵刚与王波达成调解协议,王波自愿将其投资所有的某休闲观光示范园及某养殖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折价360万元,抵偿债款后由赵刚补偿王波120万元。后赵刚在120万元中扣除了另两人的欠款各10万元后,赵刚支付王波100万元现金。2010年12月,王波给赵刚开具了一张收条,收条上注明已经收到了现金100万元。
王波收款后,却拒绝支付龙强及重庆市合川区大石建筑有限公司欠款,外出躲藏。致使法院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经过射洪县人民法院及攀枝花市警方的共同努力,2015年7月,攀枝花市公安局民警在攀枝花市某宾馆内将王波抓获。
法院判决 故意转移资产抗拒执行 其行为构成犯罪
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波因欠他人合法债务被起诉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关判决书、调解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王波仍不按期主动履行义务,而是采取转移资产的方式抗拒执行。被告人王波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八项的规定,判决王波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收到法院判决书后,王波的代理律师于11日向射洪县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对于本案的最终判决,本报将持续关注。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相关案例
“千里追薪”抓回“老赖”
50万元欠薪发到农民工手里
2015年11月13日,在遂投资的山东某建筑企业拖欠的我市49名农民工526440元工资,终于发放到了农民工手里。
2014年8月19日,市人社局劳监支队正式接到刘洪等49名农民工的投诉,经查:山东某建筑企业拖欠刘洪等49名农民工工资526440元属实。2015年10月20日,市公安局派出警力会同市劳监支队监察员前往山东青岛、威海、烟台等地,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王某进行秘密抓捕。并于11月3日凌晨将王某带回遂宁,依法查处追回其拖欠了两年多的工资。
妨碍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处置
“老赖”被拘留15日
2015年6月,射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老赖”唐某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据了解,射洪法院受理被执行人唐某的执行案件共计22件,涉案金额本金合计2800余万元,对唐某所有的房产均已采取查封措施,并移送评估拍卖。在评估过程中,唐某将法院查封的房屋进行租赁,妨碍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处置,对他这一违法行为经请示批准后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责令房屋承租人立即停止装修迁出查封房屋、唐某和案外人刘某在指定期限内退出收到房屋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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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70名“老赖”榜上有名
自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市政法机关敢于亮剑、敢于碰硬,促使一批“骨头案”顺利执结,一批“老赖”被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政法机关用足、用够、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完善“快立、快捕、快审、快执、快结”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规避执行和抗拒执行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2015年9月底,全市法院已对1名构成拒执罪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宣判,对 88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2件,请求公安机关协查、协控拒执被执行人131人,执结案件1927件,执行到位金额1.12亿;检察机关对3名被执行人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6名被执行人刑事拘留,协助人民法院查找和控制56名故意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协助法院查控被执行车辆40辆。全市法院共有 1470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录入到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数据库,138名失信被执行人因受到信用惩戒,已主动清偿债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
相关链接
一旦进入黑名单 “老赖”受到信用惩戒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一旦进入黑名单,人民法院就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很多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其中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张丽娟 陈彦 记者 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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