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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为啥不给土地流转合作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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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8 10: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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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杨茂君想不通的是,外省的“取经者”回去后,照搬经验,纷纷发展了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流转土地,并顺当地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可环顾蓬溪,在工商局取得“身份证”的仅有天宫堂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一家。

  ·省工商局个体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解释道:“现在不少土地流转合作社把土地集中起来,只是引进业主,将土地租出去,自身并不从事经营活动。这不能算一个经营实体,所以工商局不予登记。”

  2008年,蓬溪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杨茂君接待了50多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单位和各级农村组织,络绎不绝的来访者前往蓬溪,目的只有一个——学习当地的土地流转经验。

  遂宁是四川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发源地,而蓬溪的天宫堂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远近驰名。

  让杨茂君想不通的是,外省的“取经者”回去后,照搬经验,纷纷发展了专业合作社帮助农民流转土地,并顺当地在当地工商局登记注册。可环顾蓬溪,在工商局取得“身份证”的仅有天宫堂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一家。

  这一点,四川省农经总站经营体制科副科长李丹也同样困惑:目前,全省虽然大力发展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了100多家,但真正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仅几家而已。

  在探索中前行,四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得如火如荼,为何单单在解决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身份方面停滞不前?

  2008年12月下旬,带着疑问,记者进行了多方调查。

  蒲泽祥的困惑:

  不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对合作社影响大吗?


  山里的冬天特别冷。

  2008年12月29日,晨雾未散,蒲泽祥便早早起床。这是他近一年来养成的习惯,一大早就要到村里到处逛逛,盘算着那些闲置的土地如何充分利用。

  蒲泽祥是蓬溪县宝梵镇龙洞村村主任,同时他兼任着该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08年3月,他们村成立了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农户积极性很高,纷纷表态愿意把土地经营权拿出来流转。于是两天之内,合作社集中了380亩土地,并很快找到了业主“接手”,用来发展养殖生态白鹅和开发休闲农场。

  与我省大部分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一样,龙洞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名义上叫合作社,却没有去当地工商局登过记。

  蒲泽祥没有想过要去工商局登记,因为怕对一些政策把握不清楚。龙洞村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手续是县农业局帮着操办的。为了给合作社一个合法的身份,合作社在县民政局以社会团体的形式登记注册了。

  “不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对土地流转专合社的发展影响大吗?”蒲泽祥问记者。在他看来,土地流转专合社主要功能就是将农民闲置的土地集中起来,招标引进业主。“我们只起一个中介的作用,到工商局去登记了,能带来什么好处?我不知道。”

  记者转而向业主敬鹏程打听,得到的答复是,在租赁土地之初,他确实有过担心——和一个没有在工商局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签合同感觉没什么保障。但敬鹏程后来想:“合作社只是一个平台,租不租土地主要还是看农民的意见。不找合作社,和那么多户农民打交道,太费精力。还是找合作社省事些。”

  蒲泽祥说:“你看我们的业主,他们不会因为龙洞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身份是社会团体而不是企业法人,就不租我们村的土地了。所以,我认为我们只要在政府部门登了记就够了,管他是在民政局还是工商局登的记!”

  杨茂君的困惑:

  为什么工商局不给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登记?


  相对于蒲泽祥的茫然,杨茂君对目前我省土地流转专合社不能在工商局登记一事有些担忧。

  “正因为没有登记注册,没有经营的权利,现在这些土地流转合作社才只能提供比较单一的信息服务,法律地位的不明确也不利于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那么,为什么我省工商系统自上而下的几乎不予土地流转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呢?

  杨茂君觉得非常难解:“这不应该成为问题。以转包土地经营权为合作内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在探索阶段,但它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政策和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从组织农民、服务农民、致富农民的意义上讲,也符合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的要求,各级政府应予以支持,工商部门应允许注册登记。”

  但蓬溪县工商局企业股股长郭建清另有看法。他表示,当地工商局一向都很支持农民注册成立专合社。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工商局就会依法给予登记注册。“但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为合作内容的农民专合社目前在省内还是新鲜事物,而法律也未作明确规定,工商局找不到可以批准的依据。”

  省工商局个体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解释道:“现在不少土地流转合作社将土地集中起来,只是引进业主,将土地租出去,自身并不从事经营活动。这不能算一个经营实体,所以工商局不予登记。”

  万崇阳的困惑:

  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为何成了栽培蔬菜的合作社?


  既然如此,但为何又有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登记成功?

  天宫堂村土地流转专合社正是其中一家。

  该专合社理事长万崇阳拿出了当初在工商局登记的复印件。记者清楚看到,在登记“名称”一栏上写着:蓬溪县天宫堂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而业务范围却让人大跌眼镜,居然是“蔬菜栽培技术培训及信息服务”。

  “登记土地流转合作社为何却成了从事栽培蔬菜的合作社?”这件事一直让万崇阳有点郁闷。

  原来,当初他到蓬溪县工商局登记时,让工商局的工作人员非常为难:工商局登记过养猪合作社、水果合作社,可还没有登记过土地流转合作社,业务范围写什么?土地流转肯定不行!经过相互协商,扣着其中有业主把土地租赁用来种蔬菜的由头,最后业务范围定为“蔬菜栽培技术培训及信息服务”。因此,郭建清认为,天宫堂村的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实际上还是和以前的各类专业合作社一样,只不过换了一个说法而已。

  天宫堂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成功,似乎为同类专合社在工商登记提供了一种变通的模式。

  省农经总站的李丹说:“我们可以将土地流转理解为一种新的出资方式,但是土地流转不是一种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还得看拿这些土地使用权做什么,如果根据流转的土地具体的经营项目发展专业合作社,这样业务范围就很好界定了。”

  周林芳的困惑:

  土地交给合作社,合作社引进的业主能否经营下去?


  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要不要登记,天宫堂村村民周林芳并不关心,她关心的是引进的业主在接下来22年时间里能不能经营成功,这直接关系到以后她的生活。

  2007年,周林芳加入了天宫堂村土地流转合作社,将家里的5亩土地流转出来,每年每亩土地有保底600斤黄谷的收入。丈夫在广州打工,她在农业园区餐厅打工,每月600元,和过去种地相比收入增加了不少,因此对于现在这种“离乡不离地、不种有收益”的生活,周林芳比较满意,但是这种情况能不能长期维持,她心里就没底了。“土地交给合作社,一签就是20多年,这么长的时间,合作社找的业主能否经营下去?”

  “这也是我所担心的问题。”李丹表示,真正有生命力的土地流转合作社并不止是一个中介机构,它应该以一种产业为支撑,调动社员以土地作价入股,同时业主出资金,发挥农民和业主双方的积极性,共同经营,根据收益进行年底分红。“这样业主和农民成了一个共同体,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也大大增强,更能保障农民的利益。”

  “希望工商局能够对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有个明朗的政策。”杨茂君非常同意李丹的看法,“赋予土地流转合作社经营的权利,让合作社按照市场规律,发挥农民的主动性,让农民参与到经营中来。”  本报记者 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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