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关于2007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 用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及进行 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2007年全省县以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9月2日笔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及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于后: 一、笔试成绩及心理测试结果(附后) 二、资格复审。在参加笔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为成绩表上名次: 公安综合管理职位:男生名次1――530名; 公安综合管理职位:女生名次1――75名; 公安专业职位:男生名次1――226名; 公安专业职位:女生名次1――48名; (一)资格复审时间:2007年10月13日—16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遂宁市人才市场(遂州南路新世纪三楼)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出具资料: 1、携带《200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 2、必须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教师出具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折合后成绩依次递补。 特此公告 中共遂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遂宁市人事局 遂宁市公安局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