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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10 14:52| 发布者: 吜朲才筷樂| 查看: 537| 评论: 0
晚报讯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要求,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从10月份起,启用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征收公路运输管理费。启用非税系统后,申报流程不变,只有使用票据和缴付方式发生变化,申报后受理窗口打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代替原“上海市公路运输管理费专用收据”,缴费单位应自行通过现金缴付银行、委托银行缴付两种方式中任意一种进行缴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