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日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遂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赵晓云院长所作的《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共遂宁市委的领导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忠诚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公正调节民事、行政和其他社会关系,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保障和促进遂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