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船山区司法局唐家司法所收到来自四川省金堂监狱的一封调查函,对即将到期的保外就医人员丁某进行是否需要继续暂予监外执行进行调查。 唐家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便积极与丁某所在的村委会联系,询问其日常表现情况及村委会的意见。因为丁某首次保外就医时是在唐家乡派出所报到并接受监管,去年4月才由派出所移交司法所。司法所又与唐家乡派出所联系,询问丁某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得知丁某去年曾两次不假外出,派出所人员均对他提出了正式的警告。 唐家司法所将核实情况及时的如实反馈给了监狱。监狱最终对保外就医人员丁某作出了收监决定。
延伸阅读>>>>> 何为“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就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国外较常见的就是包括缓刑、假释、社区服务、暂时释放、中途之家、工作释放、学习释放等。而我国的“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彭媛 记者 张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