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6月27日报道 眼看自己的内弟媳廖某掉入河中,重庆人苏某轩不救人不报警,而是逃离,导致已怀有四个月身孕的廖某溺水死亡。昨日,苏某轩被晋江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经审查,7日晚上7时许,苏某轩从其租房骑摩托车载廖某夫妇出来。他先将小舅子送到鞋厂上班,再送廖某回她的租房。苏某轩因为吃晚饭时酒喝多了,在途中伸手摸了一下廖某的胸部。廖某当即在车上又哭又闹,说要将事情告诉老公和苏某轩的老婆。苏某轩说,他当时很害怕,如果让老婆知道,自己就没脸做人,而小舅子很凶,自己也怕被打。他就将车停在一座小桥边,想劝廖某放弃告发的念头。廖某马上跳下车拿着雨伞往小桥上跑,嘴里说要去找丈夫。苏某轩迅速冲到桥上把她拦住,不让她过桥,并伸手去拉她。两人在桥上拉来扯去,结果,廖某在后退时脚后跟被桥上护栏绊了一下后掉到河里。苏某轩当时想伸手去拉,可是连碰都没有碰到。 廖某在水面上挣扎了几下就沉到水里。苏某轩站在桥上看了一会,没有下水救人,也没有呼救,更没有报警,而是直接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这一幕恰好被附近的一名工人看见,当晚8时许,几名工人将廖某的尸体打捞上来,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逃离现场后,苏某轩向自己的妻子及廖某亲属编造了一套说辞,称自己在整理摩托车雨衣时不小心碰到廖某的身体,导致廖某恼怒跳河,自己想要救人但是不会游泳。 警方接到报案后,根据线索将苏某轩抓获。晋江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苏某轩在廖某跳河之前的行为,他对掉入河中的廖某具有救助的义务,有救人的义务而不履行,在刑法上属于不作为的间接故意杀人行为,因此对其以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本文来源:泉州晚报 作者:张康安 曾绍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