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直属一大队 发表于 2016-2-19 17:57:11

每日一案:2016.2.2 红色小型汽车经南津北路与灰色小型汽车相撞

2016.2.2   17:30杨**驾驶红色小型汽车经南津北路由北向东左转弯时与对向来车由陈**驾驶的灰色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损的交通事故。
相对方向行驶时,红色小型汽车左转弯转的太小,车头是对到目标道路来车方向的右转弯车道上,妨害右转弯车辆正常行驶。应该在路口中心点左侧让对面直行车先行,确保安全后转弯。

吜朲才筷樂 发表于 2016-2-19 2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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