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一个28岁就莫名其妙丢了性命的人一个公道
亲爱的朋友们 ,我是袁伟的爱人 ,我们在一起四年了,认识袁伟是我这生最幸福的事情,我心甘情愿放弃了我自己的一切陪在他身边,我们说好国庆节结婚的,我还在为我们绣一幅叫做“ 幸福约定 ”的十字绣,他不知道我在绣的时候心里面是多么的美,和他在一起的日日夜夜我是那么的开心 ,我对自己说我们没钱不重要 ,我们一起努力,我对我父母说他没钱没学历不重要 ,他一心一意的对我好,爸爸对他说我放心的把我的女儿交给你了,可是这美好的一切尽在那一刹那结束了。。。2013年7月23日下午16点45分左右我接到他一起工作的伙伴的电话说袁伟出事了,那一刹那我懵了,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做什么,我反复对他说不要开玩笑,不能开玩笑,没想到一切都是真的 ,赶到现场他已经躺在那里没有了任何气息,医生在抢救他,我拼命的喊着他的名字可是没有任何回应,我不相信这是真的。。。他的工作伙伴告诉我他们接到中天外滩一家叫“海龙湾水疗会所”的工作人员叫他们来维修空调,他们俩一起修理好了其中一台去修另外一台,在路过的途中,袁伟被房屋里面的吊顶漏电电死, 现在尸体被相关部门送去了殡仪馆,每天1800块的停尸费用。28岁的生命就这样嘎然停止在那一天那一刻。现在海龙湾里面的老板只赔偿3万块,难道...... 有法律,不怕哈 躲在墨镜后 发表于 2013-8-14 15: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有法律,不怕哈
谢谢你! 可惜啦 听说是东的弟弟 真心难过、同情 {:11_508:} 楼主节哀。
如果要走法律程序,一定要取得“吊顶漏电电死”的证据哦,对方毁了这个证据,就不好办了。法律不同情弱者,只讲证据。 同情,才3W{:11_502:}
这个社会就这么黑!!
不过他有工友,有人证,难道还不行??
现在手机这么普遍,有事随便一拍,证据就在了··· 就算没了,但人证是最有力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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